概 况
主要适用法律
适用范围:私营部门员工
备注:如果假期与周休日重叠,无强制补休。
加班补偿:无规定,可自由协商
加班补偿豁免情形:无规定,可自由协商
标准工时:
周休日:每周至少休息一天。犹太人默认周六为周休日,基督徒默认星期日为周休日,穆斯林的休息日是星期五。
加班补偿:
- 工作日:前2个小时内,按125%的加班工资支付,超出2个小时,按150%的加班工资支付;
- 周休日:按照150%的加班工资支付。
(补休可替代加班费)
加班补偿豁免情形:
1、空勤人员;
2、从事行政职责或者职责中要求具有特殊程度的个人私密;
3、雇用的条件和情况使雇主无法控制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雇员。
综合雇主/单一雇主:单一雇主
年假资格:
1、对于年假年度内始终维持劳动关系的雇员,工作200天以上即获得完整年假,不满200天可获得相应比例的年假;
2、对于年假年度内存在过劳动关系但已经终止的雇员,工作240天以上即获得完整年假,不满240天可获得相应比例的年假。
注:默认每年1月份起的12个月为年假年度。
年假长度:
年假累积:在雇主同意的前提下,雇员可以在至少已经休假7天的前提下,将剩余的假期累积到接下去的两个年假年度内。
年假期间待遇:由雇主按照日平均工资的100%支付
年假折算:如果雇员离职,可以就未休的年假以现金折算
未休年假补偿:由雇主按照日平均工资的100%支付
病假资格:在雇主处全职受雇;自己生病或者家人生病需要照顾
病假长度:每工作一个月,即可获得1.5天的病假,即一年18天,可以累计,但不得超过90天
病假津贴:病假的第1天无薪,第2天和第3天由雇主按照日平均工资的50%支付,病假的第4天起由雇主按照日平均工资的100%支付。
产假资格:适用于分娩,领养,找人代孕,死产或者怀孕22周后流产的情况
产假长度:
- 同一雇主工作不满一年:15周,每多一胎额外加3周产假
- 同一雇主工作一年以上:26周,每多一胎额外加3周产假
产假津贴:
- 在产假前14个月中有10个月或22个月中有15个月缴纳国民保险的雇员,有权享受15周的产假津贴,每多一胎额外加3周产假津贴;
- 在产假前14个月中有6个月缴纳国民保险的雇员,有权享受8周的产假津贴,每多一胎额外加2周产假津贴。
*产假津贴按照参保的工资基数计算。
- 受雇满24个月以上的雇员可休取育儿假,育儿假期限为受雇期的1/4,上限1年;
- 接受不满10岁的孩子的寄养的雇员可获得4周-26周的假期,在同一天接受两个或三个孩子寄养的员工视具体情况有权获得2-3周延长寄养假;
- 16 岁以下的儿童生病,雇员每年享有 6 天的照顾假,或当18 岁以下儿童有不治之症时,每年可获得最多 60 天照顾假;
- 怀孕不满22周流产可根据医生证明获得7天到6周的假期,其使用等同病假;
- 配偶分娩的情况下,雇员可获得1周的陪产假。
适用范围:以色列籍雇员全部适用,外籍雇员仅需参保国民保险内的工伤险
来源:BIPO 微信公众号